「你又沒有律師牌,你懂什麼?」
有一種專業叫做「勸退」,有一種贏家叫做「止損」。
這句話,大概是我這十幾年聽過最刺耳,
卻也最無奈的指控。
而說這句話的,不是別人,
是我一位正陷入 150 萬債務焦慮的親戚。
故事的起點很簡單:
大樓外牆磁磚掉落砸人,
區權會決議修繕,
每戶需分攤 150 萬。
他不服,想拒繳。
接下來發生的事,
是一場長達八年的荒謬劇。
我看著他在
「好聽的謊言」與「難聽的實話」之間,
一次次選擇了前者,
那天他怒氣沖沖地跑來找我,
手裡捏著管委會的催繳單。
聽完來龍去脈,我嘆了口氣,
誠懇地分析:
「這筆錢,我建議你還是付了吧。」
我向他解釋,這不是管委會刁難,
而是大樓最高位階
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」通過的決議。
在法律實務上,
推翻這種決議的門檻極高,
勝算微乎其微。
「既然你是親戚,
我才跟你說實話。」
我跟他說,
「這官司打下去,
輸面非常大。
與其把錢送給律師和法院,
不如我請你吃頓飯,
你就當破財消災,別打了。」
他聽完臉色大變,
原本期待的眼神轉為輕蔑:
「可是我有個律師朋友說,
我是所有權人,
沒經我同意就要我付錢?
這上法院一定穩贏的啊!」
他最後拋下了那句「你懂什麼」,
轉身去找那位承諾他「穩贏」的律師。
我那句「請你吃飯」的邀約,
懸在半空中,顯得格外多餘。
一年後,我們在聚會碰面。
「那官司怎麼樣了?」我忍不住問。
他眉頭深鎖,
抱怨道:「那個律師真讓人頭痛!
每次寫來的訴狀都一堆錯字,
我還得花時間幫他訂正中文!」
我聽了差點笑出來,卻又覺得悲哀。
「律師有牌照嗎?」
「有啊!就是一直寫錯字而已。」
「沒關係啦,」
我苦笑,「能打贏最重要。」
一年後,一審判決出爐:
全部敗訴。
他又跑來找我,
問該怎麼辦。
我依然是那句老話:
「真的,勝率太低了,
別再打了。
我還是願意請你吃頓飯,
拜託你停下來吧。」
「真的嗎?但人家介紹,
有一位更厲害的律師!」
他眼裡又燃起了那種盲目的光,
「這個律師說,
上一個會輸是因為不懂,
因為他看過資料,
這次保證一定贏!
你又不懂法律,
他可是律師耶。」
過了又一年,
在家庭聚會上又碰到親戚。
「這次的律師比較好嗎?」
「好多了!」他信誓旦旦,
「至少他的錯字比較少。」
但是從他太太的口中,
我知道這期間他的日子並不好過。
電梯裡,鄰居看他的眼神,
從疑惑轉為嫌惡。
有人甚至當面說:
「大家都繳了,就剩你沒繳,
是在拖什麼?」
我跟他太太講,
「鄰居太敏感了,
你別理會就好。」
但我心裡知道,
那不是敏感,
那是群體壓力。
又過了兩年。
在家族聚會又見到親戚。
聊的時候問了一下官司的狀況。
不出所料,二審全部敗訴。
我說:「那個律師不是說一定贏嗎?」
「他說…」他低下頭,
「他說是法官亂判,
不然根據資料明明就是贏的。」
那一刻,
我看著眼前這個被官司折磨了八年、
得罪了所有鄰居、
付出了大筆律師費,
最後還是得乖乖掏出 150 萬的親戚,
心裡只有不捨。
「我現在唯一能給你的建議,」
我拍拍他的肩膀,
「趕快把本金繳了吧。至少,
別讓 5% 法定利息繼續滾下去了。」
這一次,他終於沒再反駁,
也沒有再提哪個律師說會贏。
他默默地點了頭,去繳了錢。
我想這件事情給我三個分享:
1.區權人會議,
是大樓的最高權力機構
區分所有權人會議=立法院
只要它合法開會並決議通過,
(例如修繕外牆),
這就是「法律」。
而管委會只是負責,
執行決議的單位。
2.官司的代價不只是律師費:
更是巨大的「情緒成本」。
那些鄰居的冷漠、
等待判決的焦慮、
不斷失望的打擊,
也都應該是成本。
3.人們有時候付錢請顧問,
不是為了買「專業判斷」,
而是為了買一句「你是對的」。
如果你也有朋友要打官司,
你可以轉給他,
請他一定要先想好,
上戰場的戰勝機率是多少?
本文為個人實務經驗分享,非法律意見。個案情形不同,正式辦理請洽律師、地政士等專業人士。
加 LINE 簡單描述,我們先幫你判斷有沒有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