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屋主違規,為什麼罰單卻寄給我?
因為你「繼受」了別人的違規人生
那天下午,
手機鈴聲急促地響起。
電話那頭是我的客戶,
聲音聽起來焦慮又無助,
背景甚至聽得出一絲顫抖。
「怎麼辦?
市政府的人剛走…
隔壁鄰居檢舉我們家亂變更格局!」
「市政府的人說要開罰!」
這是一個典型的跟鄰居相處不好,
他們家最近因為一個鞋櫃放在外面,
就跟鄰居大吵一架,
鄰居一氣之下,
可能因為住了很久,
知道原本的格局,
就使出了殺手鐧,
向建管處檢舉違建。
因為他知道客戶的房子,
一定不合規。
我冷靜地安撫他,
開始釐清現況:
「先別急,你自己住進去後,
有動過格局嗎?」
「沒有啊!冤枉啊!」
他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:
「我買來的時候就是這樣子啊!
完全沒動過!」
我接著問關鍵問題:
「那你前一手屋主呢?
你有印象他有動過嗎?」
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,
他猶豫地說:
「好像…
仲介說過有把兩房改成三房,
多隔了一個房間出來…
但我也不確定。」
「好,沒關係。」
我當機立斷給出指令:
「你現在立刻去市政府申請『竣工圖』。
這張圖是房子的身分證,
代表它剛蓋好時最原始的樣子。
你要快,因為建管處既然來過了,
如果你沒在期限內提出證明或改善,
罰單很快就會寄到。」
掛上電話,我嘆了口氣。
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,
而這正是大多數屋主,
最難以接受的真相。
一個禮拜後,
客戶拿著剛申請出來的竣工圖,
跑來找我,
我們把圖紙攤開在桌上,
旁邊放著他家的現況照片。
證據確鑿。
圖紙上明明白白畫著「兩房」,
但他的家現在卻是「三房」。
多出來的那個房間,
明顯是後來增建的。
客戶指著圖紙,
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,
眼睛發亮地說:
「你看!這證明了原況是兩房!
我買來就是三房,
這代表違規的是『前屋主』對吧?
那我們跟建管處解釋,
這不是我做的,
叫政府去罰前屋主,
不要罰我,
這樣可以吧?」
「不行。」
我搖搖頭,
語氣堅定但遺憾:
「根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,
這筆帳,
還是得算在你頭上。」
客戶愣住了,
臉上的表情從期待轉為錯愕,
最後變成憤怒:
「為什麼?這不公平!
我又沒違法,
為什麼是我要買單?」
我耐心解釋:
「在法律上,
買賣契約成立的那一刻,
你接收了鑰匙,接收了權狀,
成為『所有權人』的那一刻起,
你就概括承受了,
這間房子的所有權利與義務。
這就叫做『繼受』。」
「政府的邏輯很簡單:
既然你們現在買了這間房子,
也住在裡面,
你們就是現在的『所有權人』。
在法律認定上,
既然沒有之前的申請紀錄,
現況的違規,
就是歸責於現任屋主。
不管是不是你親手敲的牆,
現在擁有這面牆的人,是你。」
客戶沈默了很久。
「那我現在該怎麼辦?
鄰居已經檢舉了,
官員也來看過了,
甚至還拍了照…」
「你現在唯一的路,
就是止血。」
我給出最後的專業建議:
「因為鄰居已經檢舉,
市政府的人也已經來拍照存證,
現在擺在眼前的路只有兩條:
一是硬碰硬,
等著被連續開罰,
每次六萬,
罰到你改善為止;
二是認賠,
花一筆錢請建築師補辦室內裝修許可。」
客戶沒講話,
我能體會他的心情,
那一種「啞巴吃黃蓮」的苦澀。
我放緩了語氣,
對他說:「我能了解你的苦澀,
我是局外人,
但是假如我是你,
我會補辦室內裝修許可,
這筆錢不是拿來裝修,
而是買你以後每天回家的『安心』。
你想要以後每次有人按門鈴,
都擔心是建管處來檢查嗎?」
客戶沉默了許久,
最後點點頭:
「那孔老師,
你幫我推薦一個建築師,
我要補辦室內裝修許可。」
這件事給我4個可以分享的
1.沒有申請室內裝修許,
會被連續處罰每次6萬元
而且限期改善,
也就是不會只罰錢就結束。
2.不要隨便跟鄰居吵架
為了小事,搞得自己這麼不開心,
真的是沒有必要。
3.去市政府申請竣工圖,
可以看到當初的送審圖說,
那就是你房子原本的現況。
4.雖然是繼受,
但是其實你也繼承了利益,
這個事情看起來這麼完美,
但是你可以換個角度來看,
假如你買到的當天,
就有建商跟你說已經都更成功了,
這個時候,
你會願意把這個利益跟給前屋主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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